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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察布市2016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招标

发布时间:2016-9-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GX-SLGC-1610)

  乌兰察布市2016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发改字【2016】1307号、内发改投字(2016)936号文件)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水利局,委托内蒙古冠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乌兰察布市2016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国内公开招标,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

  乌兰察布市水利局

  二、招标人地址: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三、资金来源:

  国家投资

  四、工程规模:

  管材采用PE80聚乙烯(PE)管材110mm;3690米,PE80聚乙烯(PE)管材90 mm;18441米,PE80聚乙烯(PE)管材75mm;70340米,PE80聚乙烯(PE)管材63mm;83396米,PE80聚乙烯(PE)管材50mm;143462,PE80聚乙烯(PE)管材40mm;74728米,PE80聚乙烯(PE)管材32mm;266172米, PE80聚乙烯(PE)管材25mm157607 米,

  五、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5.1 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各旗县境内

  5.2 招标范围:管材采用PE80聚乙烯(PE)管材110mm;3690米,PE80聚乙烯(PE)管材90 mm;18441米,PE80聚乙烯(PE)管材75mm;70340米,PE80聚乙烯(PE)管材63mm;83396米,PE80聚乙烯(PE)管材50mm;143462,PE80聚乙烯(PE)管材40mm;74728米,PE80聚乙烯(PE)管材32mm;266172米, PE80聚乙烯(PE)管材25mm157607 米,

  5.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六、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SLGC-1 乌兰察布市2016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 管材采用PE80聚乙烯(PE)管材110mm;3690米,PE80聚乙烯(PE)管材90 mm;18441米,PE80聚乙烯(PE)管材75mm;70340米,PE80聚乙烯(PE)管材63mm;83396米,PE80聚乙烯(PE)管材50mm;143462,PE80聚乙烯(PE)管材40mm;74728米,PE80聚乙烯(PE)管材32mm;266172米, PE80聚乙烯(PE)管材25mm157607 米,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7.2投标人必须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PE管材材料专业生产厂家或经销商(须持厂家授权证明)。

  7.3生产企业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以上,且必须持有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商都、四子王旗、丰镇等11个旗县。

  供货工期为: 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30日,共计:31日历天。

  八、报名须知

  8.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形式,通过办法采用合格制。

  8.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8.4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均应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套)。

  ①经办人须持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

  ②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④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卫生许可证;

  ⑤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产品合格证和省级以上的检验报告。

  8.5报名时需提供投标人登记表四套,并加盖公章。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另行通知。

  十、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7日至10月8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2、报名地点:在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周六、日休息)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均应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套)。

  ①经办人须持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

  ②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④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卫生许可证;

  ⑤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产品合格证和省级以上的检验报告。

  4.报名时需提供投标人登记表四套,并加盖公章

  注:未到现场报名或报名资料不符合招标公告者,其报名不予接受。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北京时间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13日(周六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周六、日休息),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有效。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2、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察布市水利局

  联系人:贾存鹏

  联系电话:0474-8266982

  招标代理:内蒙古冠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岳鹏程(市交易中心127室)

  电话:15024773342 18604741293

  交易平台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夏世明(市交易中心235室)0474-8987809

  李莉(市交易中心229室)0474-830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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