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洛浦县洛浦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和发改项目〔2016〕14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治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洛浦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为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洛浦县洛浦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位于洛浦县洛浦镇境内,本次招标的主要建设内容:更新备用水源机井1眼、新疆泵房1座,更换3眼备用水源井的配套设施,新增或更换输、配水管网总长度为201.06km,其中更换管网184.,96km,新增管网16.10km,穿越柏油路、渠道等交叉建筑物共251处,各类闸阀井146座,入户1475户。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征,共划分为5个标段,其中施工共计为3个标段,管材采购共计为1个标段,监理为1个标段。
第一(施工)标段:洛浦镇塔盘水厂供水范围内的6个村的饮水管网管沟开挖、回填及管道安装工程;管道配件采购及安装工程;各类阀门井工程;管道穿越公路、渠道等交叉建筑物施工;入户工程;其它附属工程。
第二(施工)标段:多鲁乡二水厂供水范围内5个村饮水管网管沟开挖、回填及管道安装工程;管道配件采购及安装工程;各类阀门井工程;管道穿越公路、渠道等交叉建筑物施工;入户工程;其它附属工程。
第三(施工)标段::纳瓦乡二水厂供范围内5个村饮水管网管沟开挖、回填及管道安装工程;管道配件采购及安装工程;各类阀门井工程;管道穿越公路、渠道等交叉建筑物施工;入户工程;其它附属工程。
第四(管材采购)标段:HDPE及LDPE管材(规格DN200~DN40)采购,共计201057m。
第五(监理)标段:对第一、二、三、四标段及质量缺陷期的全过程监理。
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
一、二、三、五标段发包价:详见招标文件中载明;四标段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中载明。
评标办法:施工和监理标段均采用随机抽取法,管材采购标段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3、投标资格
(1)施工标段: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人员均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在开标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并进行答辩。
(2)采购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管材经销及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并具有ISO9000认证和具有涉水卫生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具有省级检测部门检验合格证书及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报告的制造商、经销商。
(3)监理标段: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投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人员均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和良好社会信誉的建设监理单位,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开标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并进行答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13日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 : www.xjslt.gov.cn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0月20日10时30分 ,地点为: 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报名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浦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
联系人:岳旭 联系电话:1500905995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903—2062286 0903-2523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