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9 期 79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江山市自来水厂委托,就江山市自来水厂氢氧化钙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GXZFCG20160810
项目名称: 江山市自来水厂氢氧化钙采购项目
序号 |
标项内容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元 ) |
备注 |
1 |
氢氧化钙 |
Ca(OH)2 |
批 |
1 |
19 万 |
|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近三年无政府采购重大违法记录;
2.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设备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
2.3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3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采购供应商,请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1 日 ( 双休日除外 ) ,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 (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到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300 元,售后不退。采购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请于 2016 年 10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厅
5 、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肆仟元,以现金方式用信封装好密封,带至开标会现场。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质疑和投诉:投标供应商 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供应商 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 0570-4033197 )。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 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8 、 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敏芳 联系电话: 0570-4692687 、 18357715308
江山市自来水厂
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