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义县乔乐武警基地饮水安全工程 已由 洪发改农字【 2016】 17号 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安义县乔乐乡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义县乔乐乡 ;
2.2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 224.86万 元。
2.3计划工期:工期为 6个月, 计划 2016年 11月开工, 2017年 4月完工。
2.4标段划分:共 1个施工标段
2.5招标内容:铺设配水管网由水厂至乔乐村、马溪村(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不含外省贰级 )(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 2005〕 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以前办理的;
(8)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 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 B值计算,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16年 9月 30日起至 2016年 10月 24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 10月 25日 10时 00分,地点为 安义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安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得为公务员、参公人员及在岗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义县乔乐乡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项目部
联系人:谌先生电话:13870936958
代理机构: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北京东路 1198号天泽园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话:0791-88503201 /15079376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