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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兰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招标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2016-9-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兰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招标采购已由东兰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以兰发改复{2016}86号文批复了该项目的立项,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池市水利局、河池市财政局、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以河发改投资〔2016 〕169号文下达了东兰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招标采购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 东兰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 河水招标备案〔2016〕51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东兰县境内 。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五 个标段。

  其中A、B、C、D标段为采购一批的热镀锌钢管,A、B、C、D标段合同估算价分别是:A标段150 万元,B标段150 万元,C标段 150万元 ,D标段 150万元; E标段为采购一批PE塑料管,合同估算价 90 万元(详见采购清单 );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10日历天内交货,所有管材送货到场后,需要抽样送往相关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获得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能按合同约定付款。

  承包方式: 单价承包,免费送货上门(负责装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PE塑料管或热镀锌钢管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检验报告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近 3 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13年~2015年)具有PE塑料管或热镀锌钢管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根据所投标标段采购内容提供),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且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否则无效。业绩有效期以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日期为准。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若有)、质量认证证书(若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有)、强制认证证书(若有)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5.3针对单个标段: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生产厂家(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授权一家单位,且该厂家不能再参加本项目本标段投标。

  3.5.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

  3.5.5 2015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公布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不良记录以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3.7本次招标 <!--[if !vml]-->
*
<!--[endif]-->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各投标人可以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开、评标顺序为A标段→B标段→C标段→D标段→E标段的顺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6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4日,每天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发售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发售部门:交易服务部 0778- 2302718

  发售方法: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标段”,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标段”。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6 年 11 月04日上午09 时30分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第一排民房)公开开标。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兰县水利局

  地址:广西东兰县东兰镇曲江路1号

  邮 编:547000

  联系人:韦站长

  电 话:0778-6322659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河池市金城中路278号

  邮 编:547000

  联系人:韦工

  电 话: 0778-2288839

  传 真: 0778-2288839

  E-mail: jdhczb@163.com

  交易服务机构: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8- 2302718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8-2290116

  招标人:东兰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 09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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