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 1502JS0179 | 标段号: | C01 | ||
招标人: | 上海金山排海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亭卫南路208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上海市金山区新江水质净化二厂及配套管网桩基工程 | ||||
建设地点: | 漕廊公路北侧、亭卫公路东侧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项目类别: | 地基与基础工程 | 工程类别: | 构筑物的地基与基础工程 | ||
具体描述: | (1) 单桩承载力 736kN | ||||
工程总投资 : | 179487 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费用 : | 3184.7111 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 | 3184.7111 万元人民币 | ||||
工程概(预)算 : | 3184.7111 万元人民币 | ||||
施工工期 : | 45 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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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上海市西藏南路765号永惠大厦A座2001室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16-10-09 至 2016-10-13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 | ||||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16-10-13 16:00:00 | ||||
注意: | 1、投标人需持凭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 |
叶军辉 | 联系电话: | 63456131 | ||
传真: | 63456129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 需提供材料(如有): |
(1) 网上报名凭证(加盖公章);(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公章)。 | ||||
备注: | 1、参加投标的单位信用分值需大于合格分60分; 2、招标文件工本费采用支票形式收取,不接受现金、转账、汇款等其他方式;支票为有效支票,若为无效支票发生退票,投标人应退回已获得的招标文件,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各投标人为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满足建市(2008)48号等相关文件中关于“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规定,资格预审的建造师与投标的一致; 4、根据沪建管(2014)968号文件及金府办发(2014)48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应当投标。投标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在开标后的15天内(不包括开标当天)到金山区建筑管理所说明正当理由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逾期作无正当理由处理; 5、根据沪建管(2014)968号文件和金府办发(2014)48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一年度内累计三次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投标的企业,取消其两年内金山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6、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超过两家时,由投标人的控股集团公司确定其中两家参加资格预审。 | ||||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地址: |
金山区公共服务中心(石化龙山路555号)三楼(详见当日电子显示屏) | ||||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截止时间: |
2016-10-18 10:00:00 | ||||
通过资格预审者 提交投标保证金: |
20 万元人民币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1000 元人民币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上海市西藏南路765号永惠大厦A座2001室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10-20 至 2016-10-24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 | ||||
提交投标文件地址: | 金山区公共服务中心(石化龙山路555号)三楼(详见当日电子显示屏) |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6-11-09 10:00:00 | ||||
填报单位: | 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监管部门: | 金山区建筑管理所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57922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