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受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拟对2016年大通县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试点项目(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大通县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试点项目(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陕西华鼎公招(工程)2016-1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招标预算控制额度:1260.990724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无分包
各包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条件:
( 1)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外省企业需提供进青登记手续。
4、另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及大通县劳动监察大队提供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劳动用工诚信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0月8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13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标书购买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 0971-2767077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复印件及有效的安全考核证,公司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八一路298号(米兰花园隔壁)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招标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巩先生
联系电话:0971-2722536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工程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971-2767077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八一路298号(米兰花园隔壁)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青海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一支行
收款人: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82010000000272288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大通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2720177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6年 10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