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金湖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为金湖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管材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金湖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位于江苏省金湖县境内,涉及黎城、戴楼、金南、闵桥、塔集、银涂、前锋、吕良、陈桥、金北等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新、改造镇村输水管道约29千米、村内配水管道约849千米。
本次管材采购招标为1个标段,合同编号:JHYS-2017-GC 。招标范围为金湖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网工程所需管材及管件的生产制造,运输、交货验收,指导安装、售后服务等。本次采购管材约854km,其中镇村输水管道(DN75-160)约20km,村内配水管道(DN32-200)约 834km,详见招标图纸及报价清单。
供货时间:100个日历天。首次供货时间为签订合同后10天内(指日历天,下同),供货量为总量的20%,并满足管网工程施工进度要求,以后按照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生产本标段采购材料能力的厂家;
(2)具有市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投标人近3年(201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内具有单项供货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类似产品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经政府指定网站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买方评价意见,四者缺一不可)。
(4)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苏检会【2015】4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申请批量查询。若查询发现近3年(2013年11月1日以来)存在行贿犯罪的,资格后审不通过。
(5)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及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
(6)根据最新的江苏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详情见省水利厅网站最新公布http://221.226.253.14:84/Home/CreditRatingEdit.aspx,投标人须将信用等级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查询不到相应信用等级,须在江苏省水利厅新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后方可查询)。
(7)本合同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携下列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于2016年 11 月16 日至11 月22 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被委托人身份证(如需委托的)、劳动合同及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市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单项供货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经政府指定网站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买方评价意见,四者缺一不可);
(4)信用等级证明材料(企业信用等级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申请资料复印件(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查询人个人居民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7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淮安市深圳路1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湖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处
地 址:淮安市金湖县神华东路1号
联系人:何志军
联系电话:0517-808890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上海路7号江苏水务楼905室
邮 编:210029
联 系 人:张玉清
电 话:025-86577055 17712870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