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景阳镇人民政府根据建始县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建财采计[2016]1035号),对景阳镇污水管网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景阳镇污水管网灾后恢复重建工程
(二)项目编号:JSJY〔2016〕1035
(三)谈判编号:JSJY〔2016〕-032
(四)招标内容:集镇污水管网恢复重建,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预算金额:本招标项目预算总额为人民币伍拾陆万玖仟柒佰柒拾壹元捌角玖分(569771.89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为无效谈判申请。中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569771.89元)10%以上的投标人,必须缴纳等额价差保证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相应的市政工程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关施工经历;
(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允许转包。
(四) 在景阳镇范围内承包过工程的公司需到景阳镇政府项目办公室开具“如期完工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和报名
(一)领取条件:
1、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件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红印章的复印件一套;
2、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
3、镇财政所(资金会计)认可签字的竞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复印件;
4、景阳镇政府项目办公室开具的在景阳镇范围内承包工程“如期完工证明”。
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供应商的投标。
(二)领取时间: 2016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17:30整。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为每天的8:30至12:00、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咨询、报名和招标文件领取的联系电话:羿圣昌15997756568。
(三)领取地点:建始县景阳镇人民政府四楼项目办
(四)领取方式:谈判申请人自带U盘拷贝谈判文件或发送到谈判申请人邮箱。
(五)报名确认:填写《参加竞争性谈判企业报名领取文件登记表》后视为报名。
四、投标和开标
(一)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11月18日10:00时整,标书送达景阳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8日10:00时整(北京时间)整。
(三)开标地点:建始县景阳镇政府二楼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一)投标保证金交纳数额及方式
1.交纳数额:本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元整(11400.00元)。
2.交纳方式:供应商必须从单位设立的银行基本账户交纳,并在用途栏内注明所投项目的名称,否则导致的保证金无法退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交纳账户
户 名:建始县景阳镇特设资金 帐户;
开户行:湖北建始农村商业银行景阳支行;
帐 号:82010000000094972
(二)投标保证金转账票据应编入投标文件
供应商只需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票据复印一份编入投标响应文件即可。
(三)投标保证金票据领取及查验规定
谈判申请人应将银行回单于开标截止日前交景阳镇财政所,并将银行回单复印件由资金会计认可签章后,递交谈判申请文件;银行回单上要注明交款单位和交款人;交纳保证金的票据复印一份在谈判申请文件中。
开标截止日时谈判申请人保证金未到账的,谈判申请无效;谈判申请人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申请无效。
采购人:建始县景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3597775118 15997756568
建始县景阳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