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靖边县张家畔镇新庄村供水工程 | |||
招标人 |
靖边县农村供水管理服务站 | |||
建设地址 |
靖边县张家畔镇新庄村 | |||
招标内容 |
1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包括水厂、管网、净水设施及相应水厂配套设施。审定工程造价 1291800元。工期 90日历天。 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业绩要求: 提供企业 2013年 -2015年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项,其中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近三年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一项。 注: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原件必须经招标监管部门备案及网上可查询,且单项合同额不少于本项目投资额。 3、购买招标文件人员要求:到场购买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⑴资质证书(副本);⑵营业执照(副本);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⑷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⑸税务登记证(副本);⑹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⑺拟派往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及该建造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证);⑻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⑼ 2013年度 -2015年度每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⑽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⑾企业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⑿外省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上述所需资料提供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三份) 5、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资格审查方式和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 |||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 11月 21日至 2016年 11月 25日 17时 30分止(节假日除外)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
靖边县靖远建设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靖边县政府斜对面 2楼) | |||
联 系 人 |
聂工 |
联系电话 |
0912-80684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