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受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絮凝剂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絮凝剂采购。
2.2项目地点: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指定地点,具体地址为中牟县姚家镇规 划新城以北区域,郑民高速以南,灌区南干渠以北,省道S223以东,黄坟以西, 北临小清河。
2.3交货地点: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招标内容:干粉絮凝剂。
2.5招标数量:100吨(分批采购,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2.6交货期:合同生效后接到招标人书面发货通知后7日内。
2.7招标控制价:270万元人民币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必须是絮凝剂生产制造商或与生产制造商同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销售公司;
4) 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1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干粉絮凝剂销售业绩至少一份,且该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总量不低于50吨,且持续供货至少1年(合同签订日期至用户证明开具日期至少1年)。
3.3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在以往的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存在违纪、违规、违约的行为,不存在因产品质量或服务等原因被用户申请仲裁、提出诉讼或终止合同的不良记录;
2)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至投标截止时间在有效期内);
3)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终端产品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至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B座三楼东侧办理报名手续。
4.2 报名时请携带如下证件、材料:(1)申请人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2) 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4)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申请人国内业绩销售合同及用户证明文件;(6)申请人和絮凝剂生产制造商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证明文件(申请人为销售商的);(7)申请人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以上证件、材料报名时除(3)外均需审验原件,原件查看后退回;留存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者其报名将被拒绝。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19日9:30,地点为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第一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
联 系 人:王秀珍
联系电话:0371-63985355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邮 编:450002
联 系 人: 万雪桢
电 话:18003717459
传 真:0371-6913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