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的委托,为深能环保潮安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处理站工程EPC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708-164006ZXY52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为此,招标代理人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工程招标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概况
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包含建设一套渗沥液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360 m3/d (含垃圾渗沥液、卸料平台及栈桥冲洗水等高浓度有机废水)(超滤膜系统、纳滤膜系统按2×220m3/d进行设计和建设; 调试验收膜处理系统按2×220m3/d执行)。本污水处理站工程采用EPC模式。本工程要求从协议签订日开始到安装完成之日期限为6个月,调试开始至调试完成之日期限为6个月,建设期总共为12个月。
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招标范围
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的勘测、设计、设备成套、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试运行、移交生产、一年性能考核期及相应质保期内消缺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如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注册资金为准。(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评审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投标人市场主体信息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均未出现亏损情况。(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2013、2014、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 投标人应具有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是指:2011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1日内完成1个已投产的机械炉排炉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项目主工艺为厌氧+MBR+NF(+RO)完整工艺链的EPC业绩,如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为准。
(要求渗滤液处理规模在240吨/日或以上,以工程验收日期为准,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签订单位名称需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环保验收报告。)
3.5. 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同类业绩。
②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具有同类业绩。。
③同类业绩是指:2011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1日内完成1个已投产的机械炉排炉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项目主工艺为厌氧+MBR+NF(+RO)完整工艺链的EPC业绩。
④如为联合体,项目经理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指派。(证明文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须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7. 企业承诺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文件: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8. 投标人须通过ISO或等同系列管理体系质量认证。(证明文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单位,联合体另一方为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证明文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 联合体投标的,除3.4条业绩以牵头单位为准外,其他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各方在联合体协议中所承担的业务提供,其中3.3、3.6、3.7、3.8条均须提供。
3.1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12.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可以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7日止,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购买。
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
4.4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壹仟伍佰圆整)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招标委托深圳巿松乐达咨询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并出具票据。
4.5招标代理人同时提供WORD版与PDF版招标文件,如WORD版与PDF版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4.6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单位名称:深圳巿松乐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步支行
账 号:76405793028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于2016年12月22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期间,递交到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6年12月2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在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开标室进行开标,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
7.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信息:
招标人: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融时代中心12楼
联系人:裴工
联系方式:0755-23676051
招标代理人: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楼(总部)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深圳办事处)
负 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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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姐 |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楼 |
010-68991267 |
010-68314137 |
王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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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
李小姐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 |
0755-82462396 |
0755-82071836 |
董小姐 |
0755-82462936 |
如需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或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与深圳项目负责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