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揭阳空港经济区砲台镇中心卫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揭阳空港经济区砲台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201-2-201611-1410005-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阳空港经济区砲台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包号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最高限价 (万元) |
1 |
红外辐照治疗装置(允许进口产品) |
1 |
套 |
24.25 |
2 |
血液透析双级反渗透水处理设备 (允许进口产品) |
1 |
套 |
111.55 |
3 |
血液透析机(允许进口产品) |
4 |
套 |
113.975 |
血液透析滤过机(允许进口产品) |
1 |
套 |
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 7日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注14: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2月2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揭阳空港经济区砲台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人地址:揭阳空港经济区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335132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王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275777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275779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