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定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施工)已由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环资【2016】45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普定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普定县县城。
2.2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规模0.9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建设相应建、构筑物及设备设施,使普定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规模达到1.5万立方米/日。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所示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见招标及合同文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日09时00 分 至2016年12月8 日17 时00 分(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登陆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zsggzyjyzx.cn)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8日,采取以下方式获招标文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zsggzyjyzx.cn)下载获取,图纸在交易中心前台领取。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8.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3 日11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普定县自来水公司
地址:
普定县城
联系人:
陈光明
电话:
13985710262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贵阳市瑞金南路东方大厦19楼3号
联系人:
陈杰
电话:
0851-85584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