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玉林市茂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YDCG2016071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2月1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玉林市汇东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工 联系电话:0775-2305276
招标单位地址:玉林市玉东新区玉东大道同德苑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陆嫄 联系电话:0775-2338598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南宁市滨湖路55号南湖国际广场6号楼402、404、504房
五、更改事项及内容:
招标公告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勘察包含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更改为“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若重大项是因发包人原因提出修改的,发包人需与承包人协商确定该部分变更设计费并支付)、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勘察包含详细勘察”
2、“3.1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给排水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更改为“3.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3.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职称。”更改为“3.3.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含中级)。”
4、“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更改为“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承担相应的的法律责任。”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