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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市磁县2016年“7.19”特大洪水灾害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磁县2016年“7.19”特大洪水灾害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磁县发展改革局以磁发改招标核字【2016】40号核准招标方案,项目业主为磁县水利局,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名称:磁县2016年“7.19”特大洪水灾害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磁县

  2.3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 ,且已落实到位

  2.4计划工期:2017年5月30日前竣工

  2.5招标范围:新建水源井7眼,维修机井1眼,配套水泵33台,消毒设备64台,净化水处理器114台,铺设管网20.7162万米,新建维修水池水窖158座,信息化建设6处等。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3个标段

  第一标段:PE管道采购

  第二标段:PE管道采购

  第三标段:PVC管道采购

  第四标段:智能水表采购及安装

  第五标段:分水器及附件采购

  第六标段:水泵采购及安装

  第七标段:水泵采购及安装

  第八标段:变频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九标段: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十标段:消毒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十一标段:消毒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十二标段:信息化建设工程

  第十三标段:信息化建设工程

  第十四标段:电气设备工程

  第十五标段:电气设备工程

  第十六标段:日常监测工程

  第十七标段:中岔口、新华、岳城、辛庄打井工程及配套潜水泵采购及安装

  第十八标段:北贾壁、溢泉、白土打井工程及配套潜水泵采购及安装

  第十九标段:水池泵房、钢管施工、地埋管施工、防护工程、管道安装工程

  第二十标段:水池房屋、地埋管施工、防护工程、管道安装工程

  第二十一标段:水池房屋、钢管施工、地埋管施工、防护工程、管道安装工程

  第二十二标段:土建、地埋管施工、防护工程、管道安装工程

  第二十三标段: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至三标段: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并具有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2016年度的与招标规格相同的管材检验合格报告(PE管道:Φ110、Φ90、Φ160,PVC管道:Φ110、Φ90)及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

  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为生产无源直读远程阀控刷卡付费的智能水表生产企业,水表必须具有国家和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及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第五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货物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井盖、分水器、PE管件、弯头、三通、法兰等)(井盖必须通过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所的检测,并有合格质检报告);

  第六至九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招标货物相适应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

  第十、十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招标货物相应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并提供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代理商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第十二、十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招标货物相应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并出具3C国家强制认证证书、检验报告(代理商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第十四、十五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送变电专业承包三级、电力设施承装(修、试)四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六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招标货物相应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

  第十七、十八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及以上凿井资质的施工单位;

  第十九至二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第二十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3所有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及开标时须出具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公司、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查询,查询限为10年,企业注册不足10年的,从企业注册之日起查询);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所有标段可兼报不可兼中;

  3.6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以先到先购买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对应标段资格要求中的资格文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2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磁县水利局

  地址:磁县建设路104号

  联系人:朱海

  电话:0310-2339213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志新路8号

  联系人:周章雷

  电话:18831049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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