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始县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建财采计[2016] 1080号),对建始县红岩寺镇2016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2016年11月21日发布了第一次公告,2016年11月28日发布了二次公告,到报名截止日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现发布三次公告。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谈判编号:HYS[2016] -020
二、谈判项目:红岩寺镇2016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
三、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玖仟肆佰叁拾贰元整(289432.00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为无效谈判申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具备水利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五、谈判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权属)及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加盖谈判申请人单位红印章的复印件一套,方可领取谈判文件。
六、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12月6日起工作时间至12月7日下午17:30整。(节假日除外)
七、领取谈判文件地点:建始县红岩寺镇财政所
八、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以前,逾时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九、谈判大会时间:2016年12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整。
十、谈判地点:建始县红岩寺镇财政所
十一、谈判要求:供应商参与谈判大会,需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到达现场参与谈判。
十二、其他事项:该项目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证书原件在施工期间须交业主保管,竣工验收后退还。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杨国荣,联系电话:15171038665
十四、谈判保证金:谈判申请人将保证金交入到指定账户。
户 名:建始县红岩寺镇特设资金账户
开户行:建始农商行红岩支行
帐 号:82010000000094451。
本项目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谈判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非现金形式提交。谈判申请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交纳谈判保证金,否则导致谈判保证金无法退还的由谈判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谈判申请人应携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银行回单,于开标截止日前,交建始县红岩寺财政所财务人员后,递交谈判申请文件;银行回单上要注明交款单位、交款人和交款项目名称;交纳保证金的票据复印一份在谈判申请文件中。
开标截止日时谈判申请人保证金未到账的,谈判申请无效;谈判申请人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申请无效。
建始县红岩寺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