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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垤玛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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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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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垤玛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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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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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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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条件:须具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公司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的类似工程和规模的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 3.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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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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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8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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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4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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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县跑马路邮政局对面)一楼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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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旭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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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0614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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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进入《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格投标人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红河州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审查网络管理系统(网址www.hhzy.net)报名,但招标文件须到规定的地点购买。 2.名录外的投标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于北京时间2016年12月08日至2016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在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县跑马路邮政局对面)一楼大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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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红河县垤玛乡不迪省级示范村基础设施工程 2项目概况:项目涉及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运、亮化、道路、公厕建设、供水六方面的工程。建设有污水管840米,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28台,垃圾箱3个,太阳能路灯10盏,道路硬化740平方米,新建公厕1座。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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