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名称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市排水事业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鄂尔多斯市中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项目编号 | E1506021506000747001 | 招标项目名称 | 馨雅如小区临时污水管线工程(东胜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馨雅如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 批文名称及文号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馨雅如小区临时污水管线工程的批复 东政发[2016]103号 | |||||||||||
资金来源 | 财政-旗区资金;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概况 | ||||||||||||||
序 号 |
标段(包) 编号 |
标段(包) 名称 |
标段(包) 内容 |
标段(包) 分类 |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 建设地点 | 工期(交货期) | 评标办法 | ||||||
1 | E1506021506000747001001 | 施工标段 | 拟新建污水管线全长约2094米,管径DN300 | 排水工程 | 1828122.00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 40 | 合理低价法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根据《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154号)文件规定,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需提供载有二维码新版资质证书。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规定,投标人不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但务必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具备本单位注册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 |||||||||||||
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揽过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管网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生效后的合同原件) 或者 (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生效后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
信誉要求 | 近三年(2013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工程中无不良行为,无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停止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注:201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1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信誉承诺书明,同时提供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注:201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成立后至今的信誉承诺书明和提供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 |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 (1)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应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一名,须具备市政工程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项目其他人员应至少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各一名。(安全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其余五大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 (2)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查询函),并提供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彩色打印件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注:投标人自行登录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提交申请、上传资料进行查询 网址www.ordos.jcy.gov.cn/)。 | |||||||||||||
主体信息库要求 | 投标人须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相关信息方可参与网上投标。未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信息的投标人须到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入库手续,所需资料与办理流程请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专区查询。 | |||||||||||||
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 ||||||||||||||
确认方式 | 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
确认时间 | 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 17时30分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技术支持4008503300 | |||||||||||||
获取时间 | 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 17:30 | |||||||||||||
售价(元) | 800.00 |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 | |||||||||||||
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01月04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区 | |||||||||||||
开标现场要求 | 1、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CA锁参加开标 (2)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企业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原件; (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9)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使用网银支付的,提供网上银行电子回单的截图彩色复印件) (10)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六大员: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一名,须具备市政工程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项目其他人员应至少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各一名。(安全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其余五大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 (11)近三年(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一项合同额(单项工程)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管网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和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生效后的合同原件) 或者 (中标通知书和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生效后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2)近三年(2013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工程中无不良行为,无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停止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注:201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 |||||||||||||
(13)近三年(201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信誉承诺书明,同时提供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注:201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成立后至今的信誉承诺书明和提供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14)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15)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16)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原件; (17)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原件。 (注:1、评标委员会要求查阅以上资料原件时,以上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导致投标被否决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员参加开标会要求: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且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证原件、注册证书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对应一致)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其它要求 | ||||||||||||||
1、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不再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要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一致性。 2、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3、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 ||||||||||||||
招 标 人(章):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市排水事业局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鄂尔多斯市中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东胜区富兴工业园区 | 地 址: | 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迎宾街北大兴阳光城小区10号楼3号底商 | |||||||||||
联 系 人: | 柴利平 | 联 系 人: | 孙文英 | |||||||||||
电 话: | 3993009 | 电 话: | 0477-3940075 | |||||||||||
电 子 邮 件: | 326613752@qq.com | 电 子 邮 件: | 44676653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