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广东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干化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干化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

  二、招标编号:0724-1600C10N3620

  三、建设单位: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处置单位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辖下广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厂(包含猎德污水厂一、二、三、四期、大坦沙污水厂一、二、三期、沥滘污水厂一、二期、石井分公司、龙归分公司一、二期、竹料分公司一、二期、京溪分公司、大沙地分公司、西朗公司、石井净水厂、大观净水厂、广州从化净水有限公司)厂内污泥干化减量项目完成后所产生的干化污泥(含水率30%-40%)进行无害化处置服务。本项目预计每天产生约700吨干化污泥,同时考虑日后污水管网完善,水量及水质浓度增加随之污泥量增加,上述各厂预计每天产生干化污泥约900吨,年产干化污泥约32.85万吨,本项目每年的预算处置费用约为3285万元(注1:按日产干污泥量900吨,100元/吨计算,不含运输费用),处置的服务时间为5年,招标总额约为16425万元。招标人负责污泥运输至中标人的污泥处置地点。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 100元/吨。(不含运输费用)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干化污泥处理方式必须为下列三种之一:a水泥厂;b发电(热电)厂、c垃圾焚烧厂直接焚烧;并提供相应处理方式的证明文件。

  3、若投标人的市政污泥处置场地在广东省行政区域的:

  3.1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书》(含hy06),污泥处置地点必须与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书上标示的地点一致。

  3.2、投标人若不具有《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书》(含hy06)的,必须出具:“承诺须在签订合同后1年内取得《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书》(含hy06),否则无条件终止合同。”的承诺函。

  4、若投标人的污泥处置设施不在广东省范围的,则投标人必须取得污泥处置设施所在地地级市环保主管部门同意接收本项目干化污泥的函,且该行政批复内容及有效期必须包含整个合同有效期。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纪检监察、检察部门立案并查实有违法行为。

  (14)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不存在上述资质条件的第5、6点规定情况的声明函(原件))。

  八、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七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IC卡手续,且必须同时按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并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报名费人民币100元)。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九、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结果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公示3个工作日。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并同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十、招标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文件发放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0.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01月20日9时30分至2017年02月05日23时59分;资格预审文件发放时间为2017年01月20日9时30分至2017年02月05日23时59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随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免费下载。

  10.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02月13日9时30分至2017年02月13日16时00分,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递交时须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10.3 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0.4 申请人(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包括联合体各个成员)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若申请人(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包括联合体各个成员)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十一、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另行通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注意:请投标人务必在①通过了本项目资格预审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发售方式:

  方式一、派员前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办理购标事宜。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投标人准备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和递交标书所产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和电话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16楼(能源环保部)(邮编:510080)

  传真:020-87673286;电邮:GYZB16F@126.com;

  联系人:张工(020-37860642,13602752036)/温工(020-37860648)/赵工(020-37860621)

  十三、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邮政编码: 510655)

  电话:020-38890467

  传真:020-38890589

  联系人:李先生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2017年01月20日

  请前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zggzy.cn下载以下附件:

  附件A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附件B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附件A: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及其附件) (报名时单独递交,1式2份)

  (注意:由于《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和发布的格式文件,本附件中的申请表仅作示范用,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投标申请人应使用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号

投标人名称

( 企业 IC 卡编号 )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 经理 / 总监 / 其他 )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

安全员

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号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招标人意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

  干化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送审版-0118 上传.doc点击下载

  资格审查文件 干化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0118 上传.doc点击下载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