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长兴县煤山镇天能路污水主管工程 , 经主管部门同意批准建设,建设地址位于 长兴县煤山镇 ,项目业主为 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组织机构为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现对该项目 的施工进 行公开招标 。
一、本次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长兴县煤山镇天能路污水主管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管道铺设、路面破除及修复,其中给水管道全长约 420m ,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工程的估算造价约 80 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企业资质:
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 、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4 、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 、具有“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3 、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 C 类证书 , 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 [2008]91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 1 人);
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5 年 1 月 20 日起至 2017 年 1 月 20 日 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3、承包(投标)人必须为施工承包商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此要求文件内容可查《关于建立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库的实施意见(试行)》(长公管委发(2016)2号)文件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17 年 1 月 26 日起(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cxztb.gov.cn )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按照相关提示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投标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参加该标段投标时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网银、电汇等方式一次性打入该帐号。
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 CA 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其他电子评标平台使用费等在下载时根据提示支付),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
3 未缴纳席位费或席位费已过期的所有潜在投标单位,请及时做好补缴手续。 1000 元 / 月(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长兴龙山街道锦绣路 8 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电话: 0572-6041160 、 6032725 )。
四、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详见招标文件规定时间 。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 8 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 CA 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交易平台拒收。
五、温馨提示:
1 、投标人必须按本项目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 、投标用户企业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若有变更应及时更新;若不能及时更新,在开标时应提供新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原件备查。若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不及时更新,又不能提供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导致保证金转出账户与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组织机构: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兴县煤山镇 地 址: 长兴县丽湖中央大厦 1209 室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 系 人: 沈工 联 系 人: 黄工、沈工
电 话: 13587900808 电 话: 0572-6682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