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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市猇亭区临江大道(民主路至正大路)污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2-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猇亭区临江大道(民主路至正大路)污水管网工程,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宜猇发改审批[201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宜昌君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猇亭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该项目设计管道总长1901米,起点接临江大道与民主路交叉口已建d1000污水管,路径由民主路—兴善路—金正路—正大路—临江大道绕行后,终点接至临江大道与正大路交叉口处已建d1350污水管道。工程内容包括混凝土管道敷设、污水检查井砌筑、路面破除及恢复等。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必须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宜昌市猇亭区临江大道(民主路至正大路)污水管网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证件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承担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5、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本单位(提供证书原件);

  ②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③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原件)

  6、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证书原件,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②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8、投标人必须具备65分及以上的信用分值,投标人的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9、投标人须签订《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证件如因遗失、年检或办证等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能提供原件理由的证明原件,未合理说明理由的证明无效。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以上考核均以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前递交的原件为准进行考核。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3月20日上午9:00,在猇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xt.ycztb.com/xtSite/)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五、投标人应于2017年3月20日上午9:00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元);提交方式及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上午9:00时,相关原件资料及投标文件递交到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原件资料及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投标人若中标后将企业信息及与投标文件中承诺一致的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宜昌市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

  招标人:宜昌市猇亭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猇亭区

  联系人:王华强

  联系电话:13487286418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君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酒店21楼

  联系人:熊枫

  联系电话:1887177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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