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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三门县县城西区南岙区块排水箱涵(南岙新村-珠游溪段)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县县城西区南岙区块排水箱涵(南岙新村-珠游溪段)工程已由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审【2016】29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浙江省三门县县城西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三门县县城西区南岙区块排水箱涵(南岙新村-珠游溪段)工程位于县城西区南岙区块B01-0504,B01-0605地块。本工程汇水面积0.904K㎞2,排水流量为3.45m3/s。排水箱涵采用C30钢筋砼,为单孔,箱涵长为475米,宽3.5米,高3米。

  三门县县城西区南岙区块排水箱涵(南岙新村-珠游溪段)工程主要建设范围和规模: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箱涵浇筑及混凝土路面修复等所有工程内容。本标段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预算造价:3154439元;计划工期:不超过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页面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招标资料。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smztb.com。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开标室见四楼LED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各投标单位如未在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mztb.com)进行建设工程企业(包括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请先注册,注册完成后携带相关原件至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科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的帐号才能使用。否则,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将无法签收您的投标文件。注册审核联系电话:0576-83326603。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交易证处于有效期内,如未办理或已过期的,请提前至交易中心财务室缴费办理。否则,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将无法签收您的投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省三门县县城西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性阮

  电 话:0576-8338291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包巧玲

  电 话:0576-83331699(13958539980)

  地 址:三门县西区大道永昌家园四幢二单元301室

  浙江省三门县县城西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水利局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应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企业近 3 年( 2014 1 1 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或检察院出具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

企业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 三门县级、台州市级、浙江省级)水 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拟派项目主要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 浙江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 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近 3 年( 2014 1 1 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或检察院出具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 三门县级、台州市级、浙江省级 )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证书,若提供的职称证书上未注明水利专业的,除必须提供职称证书外,还必须提供水利专业的毕业证书或提供职称申报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属水利专业的有效证明。

5

项目专职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6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配备,且实行一人一岗制,不得相互兼任。

其他

1

申请人的 “ 三类人员 ”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 C 证);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主要指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B 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 C 证)、质检员(岗位证书)、施工员(岗位证书)】必须已在 “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 ” 上公示(平台公示的有效期与证书有效期不一致的,以证书为准),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 “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 ” 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且在有效期内。

  1、投标人需对投标人资格要求附表中要求的所有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另根据(三水利[2014]133号)文件规定:凡在三门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水利企业在我县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我县范围内原承接项目合同价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不认定为有在建工程。

  3、无在建工程、未被项目所在地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无行贿犯罪纪录由投标人做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开标后经查实,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总额中的3万元不予退还。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

  4、如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根据建市施函[2010]80号规定不受有效期限制。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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