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钦州市钦南区东场镇、龙门港镇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钦州市钦南区东场镇、龙门港镇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编号: GS(ZD)2017020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210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景二街8号招商大厦
联系方式:曾工0777-38886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工0771-282108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钦州市钦南区东场镇、龙门港镇污水处理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无要求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03日 08:30 至 2017年03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 年 3 月 3 日至2017年 3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在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钦州市钦南区东场镇、龙门港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钦市发改环资[2016]31号、3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和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S(ZD)2017020G
建设地点: 钦州市钦南区东场镇联民街、钦州市钦南区龙门港镇松明泾。
建设规模:
钦州市钦南区东场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处理规模为500m3/d,远期处理规模为1000m3/d,配套敷设管径为d200-d400污水管网2.31公里。
钦州市钦南区龙门港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处理规模为500m3/d,远期处理规模为1000m3/d,配套敷设管径为d200-d400污水管网1.845公里。
合同估算价:约 1300万元(其中:钦州市钦南区东场镇污水处理工程约为690万元,钦州市钦南区龙门港镇污水处理工程约为:610万元)
要求工期: 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钦州市钦南区东场镇污水处理工程、钦州市钦南区龙门港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内容。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设计单位: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勘察设计院
勘察单位: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勘察设计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3 日至2017年3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 年 3 月 3 日至2017年 3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在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3图纸押金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3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交易服务单位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站 电话:0777-3889519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
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景二街8号招商大厦 地 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 系 人: 曾工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777-3888630 电 话: 0771-2821089
传 真: 0777-3888630 传 真: 0771-2821089
招 标 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 3 月 3 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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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项目建设进展:
钦州市钦南区东场镇污水处理工程:http://plan.dowater.com/info/15214.asp
钦州市钦南区龙门港镇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厂:http://plan.dowater.com/info/15787.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