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LBYZB2017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井市污水截流干管水毁修复工程已由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字[2017]83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_龙井市龙新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龙井市污水截流干管水毁修复工程;
2.2建设规模:拆除污水管道720.6米,拆除污水检查井4座,拆除堤防路栏杆40米,新建D800污水管道720.6米,新建铅丝石笼5245.2立方米,新建污水检查井4座,更换污水处理厂进水口闸门2套,检查井清淤30座、182.3立方米,管道清淤6178.5米、2291.48立方米,沟道清淤720.5米、26081.6立方米,修复亲水平台彩砖36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拆除污水管道,拆除污水检查井,拆除堤防路栏杆,新建污水管道,新建铅丝石笼,新建污水检查井,更换污水处理厂进水口闸门,检查井清淤,管道清淤,沟道清淤,修复亲水平台彩砖等工程的施工;
2.4 标段划分:1个;
2.5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00%;
2.6 工程建设地点:龙井市财政局东北侧;
2.7 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年5月31日;33日历天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1日至 2017 年4月7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持价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4月24日9:30 时,地点为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龙井市龙新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孙京京 地址: 龙井市 邮编:133400电话:1394476373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卢淑英 地址:龙井市临江路1号 邮编:133400 电话: 0433-3252611
招投标管理机构: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7 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