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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溧阳市天目湖镇沙河水库周边村庄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土建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3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溧阳市天目湖镇沙河水库周边村庄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苏水移民【2017】32号“省水利厅关于溧阳市天目湖镇沙河水库周边村庄污水收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2016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现已落实,招标人为溧阳市天目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批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污水管线长10100m,其中De150 UPVC管长计830m,De200实壁PE管长计2730m,De225、De315 HDPE双壁波纹管长分别为5210m和1330m;恢复道路3500m。

  项目名称:溧阳市天目湖镇沙河水库周边村庄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土建标(合同编号:TMH-SHSK-TJ)。

  工程工期:3个月。工程计划于2017年4月30日开工,2017年7月30日全部完工。

  质量目标: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

  3.1.1、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近5年(2012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有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等材料,下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证)。

  3.1.4、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提供承诺),或虽有在建工程但在建工程接近尾声,进入竣工验收阶段,经原发包人同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由原发包人提供证明。近5年(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材料,三者缺一不可)。

  3.1.5、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投标人出具承诺,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3.1.6、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对拟任项目经理超出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人员须提供2017年度意外伤害保险保单)。

  3.1.7、投标人、投标单位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苏检会【2015】4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投标单位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申请批量查询。若查询发现近3年(2013年1月1日以来)存在行贿犯罪的,资格后审不通过。

  3.1.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派本单位人员于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7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材料(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612室)购买招标文件

  (1)报名表。投标单位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应从http://www.jshyzb.com下载专区中下载报名表,并将填写的报名附件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957558242@qq.com。

  (2)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署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2017年1月1日以来任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如超过缴纳养老保险法定年龄的人员,须提供2017年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完成三证合一手续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出示新证原件,可提供清晰的新证复印件或者可供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查询企业相应信息的二维码文件即可,下同)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证)。

  (5)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三种资料缺一不可);

  (7)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原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人出具承诺,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原发包人出具证明);

  (9)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提供拟任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本批招标共2个项目,分别为溧阳市天目湖镇沙河水库周边村庄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土建标、溧阳市天目湖镇大溪水库周边村庄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土建标,投标人可同时购买2个项目并投2个项目,但限中一个项目。如某投标人在多个项目均是综合排名第一,按照投标报价“大标优先”的原则,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查勘,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4月26日9时30分。

  地点为: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5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溧阳市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溧阳市天目湖镇协和路8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0519-879824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605室

  联系人:许女士 肖女士

  电话:025-86338425 传真:025-86338777 邮编: 210019

  8. 备注

  8.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拟投标项目经理需与投标报表中反映一致,如不一致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至招标文件文件出售处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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