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7--0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兰溪市招投标工作管理有关规定, 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决定对兰溪市梅江镇2017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Ⅰ标(Ⅱ标)段施工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梅江镇三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网工程、化粪池改造、处理终端工程等。
Ⅰ标:兰溪市梅江镇墩头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工程预算价约为 250.3506 万元。
Ⅱ标:兰溪市梅江镇太平村、白沙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工程预算价约为 499.7026 万元。
二、质量要求: 合格。
三、工期: 90 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企业(仅限兰溪市注册企业可投),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含)以上市政建造师资格。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的个人社保交纳清单)。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17年 4 月 17 日前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四楼);报名时间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 时至4:30时。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本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
1、企业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或资质等级证书二维码能够被识别的复印件(未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原件且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上的二维码不能被扫描识别的不能报名)、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和企业“三类人员”证书;
4、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一览表及相应证书;
5、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的社保交纳清单;
6、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需兰溪市建设局备案)。
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二维码能被扫描识别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视同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七、允许报名单位参与多个标段报名及投标,但一个建造师只能中一个标段。
联 系 人: 张工 张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79-82252025 13858996355 0579-88889008
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
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