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招标人)名称:韶关梅子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始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编号140222462010011
3、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招标项目名称:韶关梅子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工程
5、招标范围:(1)土建部分
a、钢筋混凝土池浇捣,不锈钢栏杆制安,钢爬梯制安;
b、综合楼,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钢筋混凝土屋面板层高4.8米,钢屋架层高7.2米,水泥砂浆地面,卫生间150mm踢脚线,内墙一般抹灰,满刮腻子,外墙100mm×100mm面砖,天棚一般抹灰,配套胶粘贴剂粘贴单面铝塑板,木门,防火门,推拉窗,水泥彩瓦屋面及彩钢板屋面等。
c、室外场地硬化浇捣混凝土地坪等。
(2)环保设备安装部分
a、综合楼水电安装;
b、涵洞渗水处理电气自动控制系统安装;
c、涵洞渗水处理设备安装;
d、涵洞渗水处理工艺管道管件及阀门安装。
(3)附属部分
水泥混凝土路面浇捣,砖砌截洪沟,浆砌毛石道路边沟,混凝土盖板沟浇捣等。6、招标项目规模:日处理废水4000吨,总装机容量209.25kw;年耗能按300天计算为63万千瓦时
7、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00万元,企业自筹397.66万元
8、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始兴现梅子窝3号矿库以下
9、招标项目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10、招标项目预计投资:本次招标控制价为5946625.07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内持下列相关资料报名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施工图图纸资料每份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均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交易中心报名费为人民币100元/宗。报名人可以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或现金存入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并取得收款单位开出的发票(注:报名费不得以个人名义缴交,进账单上须注明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凭进账单和介绍信进行报名及开具报名发票)。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1、企业介绍信,介绍信写送交单位:“韶关市梅子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A4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A4纸上递交,介绍信应单独递交)。
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需委托)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成联合体时,各方均须提供);
1.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成联合体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别提供);
1.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组成联合体时,各方均须提供);
1.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组成联合体时,各方均须提供;已更换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1.7、联合体协议书(组成联合体时需要提供)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在每页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一式两份,若未按要求编辑、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
2.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最多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具备资质①为牵头人,且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能力和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能力和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能力和资质。
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2、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注: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投标,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3、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4、按照韶检发[2013]96号《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及韶检发[2016]1号《关于变更<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的要求,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和拟委派的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开标前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始兴县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为0751- 3931182)申请2014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两个月有效期内)。投标人应当将告知函原件编列入递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
2.5、投标人须承诺在2015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或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或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未有投标违纪处罚并仍在处罚期限内;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为中标人。
2.6、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当场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能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2.7、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在始兴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以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
公告时间 |
2017年4月12日~2017年4月18日共五个工作日 |
2 |
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
2017年4月19日~2017年4月25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09: 00至 11:00 ,下午14:30至16:00。 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中79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1楼交易中心19号窗口 |
3 |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
2017年4月19日~2017年4月25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09: 00至 11:00 ,下午14:30至16:00。 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中79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1楼交易中心19号窗口 |
4 |
质疑截止时间 |
2017年4月28日,下午16:00时截止 投标人将有关疑问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
5 |
招标答疑书发布时间 |
2017年5月2日,下午16:00时前进行发布 |
6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2017年5月9日,上午09:00至09:30 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中79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四楼开标室 |
7 |
开标时间、地点 |
2017年5月9日,上午09:30时 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中79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四楼开标室 |
8 |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 |
韶关市梅子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邓部长 联系地址:广东省始兴县罗坝镇梅子窝 电话:13922578071 |
9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工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26号富康山水华府旭月园1幢7楼 电话:0751-8489878 传真0751-8742786 |
10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联系人、联系方法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朱先生 办公地址: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电话:0751-3315236 |
招标人:韶关市梅子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1日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 、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联合体 牵头人(单位名称) 作为 牵头 人除负责本协议第2条的工作外,还负责承担全部工程的 工作;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 工作;……。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