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沙临空经济区综合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基坑支护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6】4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支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临空经济区综合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基坑支护工程
2.2 建设地点:榨山港以南,黄江大道以北,长株高速以东,蓝田大道以西。
2.3 规模:本次工程造价约730万元(具体金额最终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省市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深基坑围护及土方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招标人提供的合理价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或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1 项要求。
3.4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最低配备标准,即本项目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1人,土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1人,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即日起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csx.gov.cn/zbcg/)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湖南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即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湖南省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7.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电话:0731-84023024。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034845
地 址:长沙县东升路52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78号鑫天大厦4楼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1887411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