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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海北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6-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海北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海北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项目编号:RHP-C021700610796-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波

  项目联系电话:022-69388545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地址: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王海波022-693885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宝旺0315-222013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112.91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06月28日 08:30至2017年07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市西山道65号一层大厅)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 申请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能力,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2016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财务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等不良记录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4申请人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具备一项以PPP方式参与的市政基础设施类投融资或建设或运营业绩。5申请人具备为标的项目提供解决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6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国家要求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07-19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9日 10: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河北省唐山市芦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海北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2.项目授权主体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项目实施机构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4.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

  本项目工程报批总投资5112.91万元。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

  海北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1.8万m 3 /d,总占地面积27266.80m 2 (约40.90亩),总建(构)筑物面积7325.12m 2 ,其中附属设施1152m 2 ,配套设施6173.12m 2 。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一级 A 标准。容积率0.27,建筑密度25.28%,绿地率35.0%。

  项目分近期和远期建设。

  近期:规划近期至2020年,处理规模为0.3万m 3 /d,占地面积8666.71m 2 (约13亩),建(构)筑物面积1218.45m 2 。容积率0.14,建筑密度14.06%,绿地率35.0%。

  远期:规划远期至2030年,处理规模为1.5万m 3 /d,占地面积为18600.09m 2 (约27.90亩),建(构)筑物面积6106.67m 2 。容积率0.33,建筑密度30.51%,绿地率35%。

  5.采购需求

  5.1项目运作方式说明: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在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授权下,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监管项目公司。实施机构负责社会资本采购工作,选择具备雄厚资本实力、先进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市场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的社会资本方达成合作,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框架协议;项目公司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在芦台经济开发区注册成立,社会资本方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成立后的项目公司再与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签订PPP项目合同或者补充合同。项目合作期内,项目范围内的土地通过划拨方式划拨给实施机构,权属归政府所有,划拨土地所产生的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公司享有合理使用权,合作期内,未河北唐山经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项目公司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也不得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目的。项目公司享有项目资产的经营权和收益权。项目公司可与融资机构签订融资合同为本项目融资。本项目采用BOT的运作方式。在项目经营期间,由项目公司行使本项目经营管理权及项目经营期的维护,并履行PPP项目合同中的约束条款,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负责行使监督管理权,合同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PPP项目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机构。

  5.2建设工期:近期建设工期从开工之日起至2018年2月竣工验收,远期建设工期由2022年1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竣工验收。

  5.3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30年(含建设期)。

  5.4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请资格预审申请人于 2017年 6月 28日至 2017年 7月 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0分至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市西山道 65号一层大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盖单位章的复印件,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业绩合同、 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原件及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其中资质证书提供二维码查询的复印 (加盖单位章)可以不提供原件。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在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授权下,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监管项目公司。实施机构负责社会资本采购工作,选择具备雄厚资本实力、先进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市场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的社会资本方达成合作,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框架协议;项目公司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在芦台经济开发区注册成立,社会资本方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成立后的项目公司再与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签订PPP项目合同或者补充合同。项目合作期内,项目范围内的土地通过划拨方式划拨给实施机构,权属归政府所有,划拨土地所产生的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公司享有合理使用权,合作期内,未河北唐山经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项目公司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也不得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目的。项目公司享有项目资产的经营权和收益权。项目公司可与融资机构签订融资合同为本项目融资。本项目采用BOT的运作方式。在项目经营期间,由项目公司行使本项目经营管理权及项目经营期的维护,并履行PPP项目合同中的约束条款,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负责行使监督管理权,合同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PPP项目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机构。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按法律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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