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灌南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已经灌南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灌南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南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土建安装工程(含桩基)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南县新安镇北环路北侧灌南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北侧地块
2.工程规模: 项目占地约36.9亩(含城东一级A提标改造20.03亩)。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3207241702160201-BD-003 | 灌南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土建安装工程(含桩基) | 灌南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土建安装工程(含桩基)施工 | 100 日历天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灌南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招标人)建设项目灌南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土建安装工程(含桩基)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灌发改投资发[2017]14号文)。该工程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
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灌南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土建安装工程(含桩基)
2、工程地点:灌南县新安镇北环路北侧灌南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北侧地块
3、招标内容:灌南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土建安装工程(含桩基)(详见工程量清单)
4、项目规模:项目占地36.9亩(含城东一级A提标改造20.03亩)
5、结构类型:/
6、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7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月17日(按照开工时间顺延)
工期: 10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531万元
8、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期内)。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和可选条件。
(一)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具体要求为: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为准。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查询为准。
(2)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 110号”文;
(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3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7年03月至2017年05月)。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的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于2013年1月至今完成过1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中链接至企业诚信库获取到的内容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因企业诚信库资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资格审查将不合格。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承包范围、工程价款、工程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为准。
(三)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资料(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底单除外),投标人在开标前务必完成企业诚信库的完善工作,将体现证件有效期、企业、项目经理等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文件里的“资料审查模块”里的相关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关联过去的,投标人应认真对待并及时上传相关原件扫描件。如果有些原件扫描件“资格审查模块”中上传不了的,可以上传至“电子标书投标附件模块”中,上传的扫描件要求必须完整、清晰可辨。
(四)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五)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其它要求:
1、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2、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放弃中标项目的;
(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
(4)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上传网络投标文件(加密文件),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加密文件)的上传,并在开标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按规定同时上传网络投标文件(加密文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本工程不需要投标备用专用光盘,没有专用光盘发放,但所有投标人应自行刻录,以能刻录成功为准,投标人自行刻录的内容应是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文件形式递交。
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刻录,原则上应遵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介质形式,以刻录成功为准,内容应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为母本且文件后缀名一致,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投标人开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但中标后中标人需提供书面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电子投标文件壹份(计价软件版)。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中无论正副本均须符合2013清单规范要求,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开标时,工作人员用各投标人CA锁对各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文件光盘(非加密)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文件光盘导入不成功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6、电子标书制作:目前我市已在各级交易中心实行统一的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国泰新点),依据省厅、办关于电子化招投标有关工作文件精神,拟于2016年5月1日起,实行平台、工具1+1方式,即平台、工具不应为同一家软件服务企业。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务必到QQ群:148252693或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下载最新版本的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2)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国泰新点)使用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黄贵松15896100880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光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
3、招标文件费用为:300.00元整,售后不退。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为止,本公告为第 1次发布公告。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301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301室。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昌北路66号地税局二楼CA证书(翔晟)窗口。
密码锁激活:
1、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 http://www.lygztb.gov.cn
2、市区民营项目及县区所有项目(广联达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 http://www.lygztb.com.cn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招投标中心 周工 85868197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李仕龙
连云港黄桂松 18662456928
15896100880
招标人:灌南县城东污水处理厂
地址:灌南县新安镇
邮编:222000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海晟新寓A座719室
邮编:222000
联系人:李彩云
电话:0518-85867801
传真:0518-85867801
附件: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报价:满分100分),具体如下: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如果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得分相同时,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依法确定。
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和苏建招办〔2016〕3号文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方法,使用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 =92%,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说明:
(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与修正方式执行苏建招办[2016]3号文中的方式二。
(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投标全过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所提供信息不真实,则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公告
1.公告时间: 2017年06月29日至2017年07月05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7年06月29日至2017年07月05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南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南县新安镇北环路北侧地 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海晟新寓A719
联 系 人:李强联 系 人:徐建军
电 话:15252807179电 话: 0518-85867801
传 真: 传 真:0518-85867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