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汉滨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汉滨区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技改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区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技改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AJG-AK2017012
三、采购人名称:汉滨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朝阳路一号
联系方式:0915-817819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城南2区1栋2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0915-383060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改造具体参数、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590311.40元
项目用途:用于汉滨区生活垃圾处理场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其中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具有自动化控制系统、仪表的销售及安装调试等内容;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必须具有厂家提供的系统集成商证书或厂家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领取磋商文件。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 7 月 28 日2017年 8 月 3 日
(09:00-12:00,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6-7国贸大厦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谢绝邮寄。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生产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号)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10日 15 时
2.磋商时间:2017年 8月 10 日 15时
3.磋商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6-7国贸大厦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单位: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0915-383060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西安解放路支行
账 号:1299 0458 0910 701
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 7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