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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市沙营新村片区块配套滨河路雨污水泵站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8-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城市管理局沙营新村片区块配套滨河路雨污水泵站工程设备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8:00。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9月21日上午9时

四、招标人:

名称: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辽河路115号

联系方式:0546-8326461

五、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

联系方式:0546-7765622

六、项目编号:DYZCZ2017-96#

七、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水泵、启闭器械和智能化监控及配电箱等设备,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采购项目预算资金共427.4678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分为二个分包,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一)A包:水泵、闸门、启闭机械等设备,预算资金 275.2699 万元人民币。

(二)B包:高低压配电及智能化监控等设备,预算资金152.1979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可以投其中的一个分包或两个分包,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分包。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三)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

(四)A包投标人必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泵和水工金属结构)。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A包投标人必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泵和水工金属结构)证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表原件。

投标人自行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写打印并盖章签字确认。

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资料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第二开标室。

十一、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巴晓亮 孙春迎

联系电话:0546-7765622

附件:本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本采购项目报名表

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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