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热港村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热港村污水管网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工程地点: 海安县城东镇 ;
( 2 )工程规模:详见清单;
( 3 )招标范围: 热港村污水管网工程施工
( 4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 年 9 月 8 日 -2017 年 12 月 17 日 ;标段工期: 100 天。
( 5 )质量要求:合格;
( 6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米) |
合同 估算价
(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
E3206210336000297001001 |
热港村污水管网工程施工 |
详见清单 |
349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 ] (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 ] (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 ( 含 ) 的 , 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 ( 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 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 ; 实行监理的 , 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 ) 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 4 )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7 )其他:( 1 )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 CA 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 2 ) 业绩要求:无; ( 3 ) 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 8 )其他报名条件 : a.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b.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c.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 9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 2014 年 7 月 31 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到 2017 年 9 月 5 日 9:00 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 CA 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9 月 5 日 9 : 00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事项
( 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6.9 万元整。
( 2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并携带 CA 证书及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至开标现场,若不带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证书导致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按苏建招办( 2013 ) 4 号文第 25 条的有关规定,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4 份、含电子文件 4 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 3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4008503300 、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 15240580971 。
招标人: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海安县开发区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达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 399 号二楼
联系人: 张伟 联系人: 朱卫华 ; 沈露
电话: 0513-88761058 电 话: 18751390606
( 1 ) .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确定的评审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 2 ) . 评分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无效标条款,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材料以上传至网上的完整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状况 良好 , 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无
企业信誉 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 ] (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 ( 含 ) 的 , 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 ( 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 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 ; 实行监理的 , 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其他要求 a.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b.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c.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其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1.3 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投标人须知” 1.2 项规定
工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 1.1 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投标人须知” 1.1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12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13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2.2.4 投标报价得分 99 分
(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开标时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其中一种方法),其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 (若有效投标文件为 7 -8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 ,若有效投标文件为 9-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 ,若有效投标文件为 11-12 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 。。。以此类推)。以不高于 A1 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 (若不高于 A1 的有效投标文件为 7 -8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 ,若不高于 A1 的有效投标文件为 9-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 ,若有效投标文件为 11-12 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 。。。以此类推)。 评标基准价 C=A2×K ,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 (若有效投标文件为 7 -8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 ,若有效投标文件为 9-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 ,若有效投标文件为 11-12 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 。。。以此类推)。以不高于 A1 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 (若有效投标文件为 7 -8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 ,若有效投标文件为 9-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 ,若有效投标文件为 11-12 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 。。。以此类推),最高投标限价为 B ,则 : 评标基准价 C=A2×K1×Q1+B×K2×Q2 ,
Q2=1-Q1,
Q1 取值一般均应 65% 、 70% 、 75% 、 80% 、 85% ;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K2 的取值范围 :为 86% 。
Q1 、 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
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 ,扣减 1.5 分,每负偏离 1% ,扣减 1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 (2)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1 .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 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 5 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 .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 10% 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一般为评标价的 0.5% )以上的,有一项扣 0.1 分,最多扣 1 分。
说明:
(1). 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 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