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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市2017年平桂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及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8-3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平桂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广西贺州平桂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及设备采购(招标编号:贺水招标备案〔2017〕37号)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广西贺州平桂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及设备采购(招标编号:贺水招标备案〔2017〕37号)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贺水招标备案〔2017〕37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388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贺州市平桂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平顺大厦D座

  联系方式:赖工0774-88363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0774-5138828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八步区太白社区星光路2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广西贺州平桂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及设备采购(招标编号:贺水招标备案〔2017〕37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广西贺州平桂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贺州市平桂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贺平发改社会【2017】18号至52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投资1811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投资【2017】631号文下达了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贺州市平桂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贺州市平桂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贺州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贺水招标备案〔2017〕37号,现对该项目的PE塑料管、镀锌管及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沙田镇、水口镇等8个乡镇。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I标段为PE塑料管、镀锌管采购,合同估算价约616万元;II标段为设备采购,合同估算价约为250万元。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的货物、数量交货。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

  3.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I标段的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PE塑料管、镀锌管的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有PE塑料管、镀锌管的生产供应能力;②PE塑料管具备产品出厂检测能力;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经济指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PE塑料管具有县、区级或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②参与投标的PE塑料管必须有省级及以上卫生疾控部门的卫生性能检测合格报告;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PE塑料管质量检验报告。④镀锌管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II标段的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设备的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设备的生产供应能力。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R有要求

  I标段的要求:近3年(2014年8月~2017年8月)具有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管材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II标段无业绩要求。

  3.5其它要求:

  3.5.1 I标段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若有),质量认证证书(若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有)、强制认证证书(若有)复印件必须有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记录;

  3.5.2 提供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到项目所在地或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未发现有犯罪行为记录。

  3.5.3 中标人须在规定期限内交货,如在期限内未按规定的规格、数量交货,造成工期延误,招标人将其不良信用信息报上级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3.5.4 截至开标之日起1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 2017 年 9 月 11 日至 15 日,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3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建四楼)。电话:0774-5267896、0774-5268001。

  发售方法:I标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打印件)或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打印件及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近3年产品销售业绩证明材料打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身份证和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打印件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II标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00分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建四楼)公开开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平桂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平顺大厦D座

  邮 编:542899

  联系人:陈 工

  电 话/传 真:0774-883633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太白社区星光路27号

  邮 编:542899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774-5138828

  传 真:0774-5138828

  2017年8月31日

  行政监督机构意见:同意公告

  (盖章)

  2017年8月3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6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1日 08:30 至 2017年09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建四楼)。电话:0774-5267896、0774-5268001。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建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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