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湖北竹溪县城关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扩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竹溪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委托,对竹溪县城关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扩建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WHXD201709023

  2.2项目名称:竹溪县城关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扩建改造工程

  2.3招标内容:竹溪县城关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现有渗滤液处理系统为2014年建成,处理规模为50 m?/d,采用外置式MBR+NF+R0,目前运行良好。由于生活垃圾填埋量的增加,导致渗滤液量增加,拟对现有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扩容改造,在保留原有的50 m?/d处理能力的基础上扩建一套进水150m?/d的渗滤液处理设施总体达到进水200m?/d的处理规模,出水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排放标准.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2.6质保期: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依国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经营纳税税票和社会保险费缴纳税票);

  (5)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证书上所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

  (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度至投标人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一个日处理150m?/d以上规模渗滤液处理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网页版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4)投标人至少具有环境体系、质量体系两项认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携带①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③建造师证、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⑤类似业绩,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我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竹溪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3733533979

  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竹溪办公地址:竹溪县城关镇长安大道新气象局对面

  联 系 人:吴新丽

  联系电话:0719-2858589

  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