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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市贵溪洋片区污水主干管网及提升泵站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信德招字〔2017〕第036号

  开标时间:2017-10-09

  所属行业: 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所属地区: 三明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信德招字〔2017〕第03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溪洋片区污水主干管网及提升泵站工程已由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明发改生态〔2017〕3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贵溪洋片区污水主干管网及提升泵站工程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三明市梅列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增污水收集量1.0万元立方米/天,服务人口32.9万人。铺设污水管道总长3705米,其中铺设污水压力管956米、污水重力管2647米、倒虹管102米;新建污水提升泵一座,泵房建筑面积150平方米,设计流量430立方米/时,提升扬程17米,购置除污机、提升泵等设备,配套建设泵站值班室、配电室、围墙、道路等附属设施。

  本次招标总投资约4015万元,中标单位应根据总投资限额进行设计、采购、施工。

  2.4本项目已列入三明市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

  2.5计划工期:本项目的总体建设工期为24个月。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贵溪洋片区污水主干管网及提升泵站工程工程总承包,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图审包括:勘察成果经中标人委托进行审查,初步设计(含概算)中标人委托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施工图中标人委托进行施工图审查。

  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

  ④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竣工验收备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以下资质: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根据闽建筑〔2016〕41号文要求,投标人须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闽建筑〔2017〕7号文)。

  3.2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市政类专业)。项目总负责人符合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专业:市政类专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2)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以网络查询为准)。

  3.8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9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应持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

  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投标人为福建省龙头企业的,可以使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保证金缴存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4)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备注:根据明建筑〔2017〕96号文,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三明地区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麒麟新村10幢,邮编:365000;

  联系人:梁先生;电话:1369687206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列东梅岭新村26、27、28幢303室 ,邮编:365000;

  电话:0598-8295156 ;传真:0598-8257432;

  联系人:余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开户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

  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督部门: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598-859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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