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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市东风沟黒臭水体整治工程(第三批)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编号:SLSGG2017-025(01)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市东风沟黒臭水体整治工程(第三批)已由哈尔滨市道外区发展改革局以哈外发改发【2016】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2017年第一批农发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道外区水务局东风沟黒臭水体整治项目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东风沟黒臭水体整治工程(第三批)

  2.2 建设地点:团结镇东风沟沿线两侧起点阿什河入河口至与香坊交界处团结村。

  2.3 项目概况:敷设截污管线、沟道清淤、垃圾处理等。

  2.4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共划分5个标段。

  标段划分一览表

  序号 标段编号 桩号 长度(m) 主要工程内容 备注

  1 第一标段 K6+040-K6+400 360 敷设截污管线、沟道清淤、垃圾处理等

  2 第二标段 K6+400-K6+590 190 敷设截污管线、沟道清淤、垃圾处理等

  3 第三标段 K6+590-K6+780 190 敷设截污管线、沟道清淤、垃圾处理等

  4 第四标段 K6+780-K6+960 180 敷设截污管线、沟道清淤、垃圾处理等

  5 第五标段 K6+960-K7+400 440 沟道清淤、垃圾处理等

  注:投标人只可就上述五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2.6 计划工期: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至2017年10月末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3.2资质要求: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第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 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满足上述专业要求的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满足上述专业要求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工长或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组织机构成员均需提供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并出具《授权招标人查询授权书》,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凭此授权书到相关部门对投标企业上述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进行查询,如因投标企业提供材料原因导致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查询无法进行,须投标企业全力配合。

  第五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满足上述专业要求的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满足上述专业要求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工长或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组织机构成员均需提供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并出具《授权招标人查询授权书》,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凭此授权书到相关部门对投标企业上述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进行查询,如因投标企业提供材料原因导致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查询无法进行,须投标企业全力配合。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年(2014年8月1日-至今)每年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验收报告原件为准,并提供有效的中标公示网址或查询途径)

  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到所在地的检查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开具针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建造师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8拟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投标项目经理(拟派建造师)本人。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经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9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提供2014、2015、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的审计报告。

  3.10《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方为有效。

  3.11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04日至2017年09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哈尔滨市工人文化宫对面)】四楼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 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项目组织机构成员身份证等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到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本工程拟派的建造师本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项目组织机构成员身份证等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登记将不予受理。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企业资质情况通过扫描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无法查询或查询有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2 需邮购招标文件的另加100元手续费(含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报名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道外区水务局东风沟黒臭水体整治项目管理处

  地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哈东路67号

  联系人: 常先生

  电话: 0451-5769413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项目负责人:庞女士

  电话:0451-82322152、82346678、82342678转8009

  日 期:2017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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