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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拟建的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施工的资格预审。

  2.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900万元。

  (3)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0月,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4)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大庙街道办事处供水管网衔接工程,工程费用约1088万元;

  二标段:大黄山街道办事处供水管网衔接工程及老户人村农村饮水安全支线供水管网工程,工程费用约327万元;

  三标段:土楼村、金井村、来安村农村饮水安全支线供水管网工程,工程费用约499万元;

  投标人可对三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从第一至第三标段依次开标、评标,前一标段中标后继续参与后一标段的评标,但是不得再次中标。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本企业注册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一标段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2014年9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800 万元的给排水管道铺设安装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二、三标段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2014年9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100万元的给排水管道铺设安装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6)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8)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d.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9)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10)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11)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12)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自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投标人必须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一标段:贰拾万元,二标段:陆万元,三标段:玖万元,投标人必须电汇(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收款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 号:323600666018010039789

  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室(科技大厦329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加报名(联系人:宋会计 联系电话:0516-87730856);

  C、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D、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在定标后5日内退还。

  E、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退还。

  6、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3日。请投标申请单位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在公告发布时间内到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迎宾大道新世纪装饰城O东4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逾期将被拒绝。

  7、请投标申请单位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2017年10月16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4:00-17:00分 到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迎宾大道新世纪装饰城O东401室)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6)所报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7)所报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

  (8)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9)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

  (10)业绩证明材料;

  (1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室开出的收据证明);

  (12)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证明日期须在公告期内)。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装订放入资格预审申请书中,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套正本,一套副本。投标人对自身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完全责任,如有虚假,一经查实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9.1投标报价: 96-98分

  9.2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2-4分

  10其他:

  10.1投标申请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地址: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厦

  1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迎宾大道新世纪装饰城O东401室)

  联系人:马璇 电话:0516-8336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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