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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平顺县污水处理厂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山西文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顺县污水处理厂委托,就平顺县污水处理厂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组织询价,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

  一、项目名称:平顺县污水处理厂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WXZC—20171030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分一包,投标人不得将该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所投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询价文件所列内容。

  2、采购内容: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3、有效期:保证每次所送产品出厂日期必须在三个月之内

  4、交货地点:平顺县污水处理厂

  四、预算金额:456000元

  五、参与询价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提供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2、提供(开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人购买询价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期报价人纳税凭证、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

  4、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三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询价文件。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1日(北京时间8:00-11:30,15:00-5: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文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市城北东街盛德世家第3幢2单元101号。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7年11月3日上午9时30分;

  谈判地点:财苑酒店2288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顺县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李瑞

  电话:15835525525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文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治市城北东街盛德世家第3幢2单元101号

  联系人:王露

  联系电话:1553557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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