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黑臭河道生态治理漕河泾港龙华港水生态修复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报价人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2.具有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甲级、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壹级或环境工程专业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黑臭河道生态治理漕河泾港龙华港水生态修复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1022-212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7-17-12008,07-17-z96395,07-17-z9639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龙华港水生态治理(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90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52000000.00元(国库资金:11609200.00元;自筹资金:403908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节能产口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7-10-30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1-03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2017-10-30 09:00:00至2017-11-03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7-11-10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2、磋商地点:天山路1800号3号楼203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徐汇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漕溪北路336号地址:天山路1800号3号楼203会议室
邮编:200030邮编:300162
联系人:卢文虎联系人:陈雪萍
电话:64684946电话:18717911661
传真:64684946传真:0216015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