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南城县第二水厂建设工程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南城县第二水厂建设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0658-1601SZTCD0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超
项目联系电话:18579132203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南城县水务局
地址:南城县曲江大道南城水务局
联系方式:单科科 158707582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崔丹 18310856618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名门世家8-106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6750.92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11月06日 09:52 至 2017年11月10日 09:5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网上下载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5申请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备查)。3.6申请人必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3.7省外进赣施工企业须在本项目公开招标开标之前在江西省住建厅“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信息登记(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络截图)。3.8本项目须派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1名作为项目经理。3.9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拟派人员具有有效岗位证书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3.10业绩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中国大陆地区拥有投资和运营1座以上自来水厂的经验。3.11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城市供水经营实体单位。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资格预审合格人名单。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11-2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4日 11: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城县万年西路新行政服务大楼四楼)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3主要产出说明
(1)净水厂总规模6万吨/日,一期达到规模3万吨/日;
(2)供水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3)供水普及率近期达到95%,远期为100%。
1.4资金来源
拟采用PPP模式运作,由社会资本对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工作。
1.5项目实施机构
项目实施机构:南城县政府授权南城县水务局为实施机构
项目合作模式:BOO 建设-运营-拥有。社会资本方负责投资建设整个项目,负责后期的第二水厂的运营,30年合作期后再与政府商议移交事宜。
合作范围
在合作期限(30年,最终以城府字【2017】22号文件为准)内,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办理工程的前期手续,负责征地拆迁、管线迁改、绿化迁移)。社会资本方具体负责本项目红线图范围内的投资建设,以及项目建设完成后的特许运营、维护、管理工作。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南城县水务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是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有限数量制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履约保证金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