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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市吉利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可研编制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17-11-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利科技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洛阳市吉利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可研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政府采购备案编号:洛吉采代[2017]030号

  二、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吉利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可研编制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为30万元。

  3、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日历天数)形成成果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采购范围:洛阳市吉利区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编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石化(或化工)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和石化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咨询师资格;

  5、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前需提供,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7、依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变更单一来源采购

  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7年9月19日、2017年10月23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两次招标公告,第一次无投标人报名,第二次只有山东齐鲁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一家单位报名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四、拟定成交供应商:山东齐鲁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五、其它事项

  公示期限从2017年11月15日起至2017年11月21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利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洛阳市吉利区大港路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0379-66959069

  代理机构: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美茵街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2411室

  联系人: 任女士

  电 话: 0379-80886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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