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 安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的委托,就《 安吉县乡镇交接断面、污水处理厂水质及农村环境质量检测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 : JCCS2017-064
二、磋商项目: 安吉县乡镇交接断面、污水处理厂水质及农村环境质量检测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项目概况 :
服务名称 |
内容 |
服务要求 |
数量 |
预算 (万元) |
服务期限 | |
乡镇交接断面、 污水处理厂 水质检测服务 |
对乡镇交接断面19个监测点,污水处理厂4家; |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服务范围及要求 |
1项 |
20.4 |
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 |
农村环境质量检测 |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五个行政村,每个村5个点位; 环境空气监测, 四个行政村, 每个村 1个点位,共4个点位; 饮用水源监测, 五个行政村, 每个村 1个点位,共5个点位;地表水 监测, 五个行政村, 每个村最大河流(水系)出、入境 2个点位,共10个点位,每季度监测一次。 |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服务范围及要求 |
1项 |
27 |
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 |
备注 |
1、采购预算价为 47.4 万元,超过预算价的 响应 文件投标无效。 2、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2、供应商应具备在认可、认证范围及有效期内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合格或浙江省《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3、供应商应具备在浙江省内从事环境检测业务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其分支机构,具备检验服务活动所必需的场所、工作环境和设施、仪器等设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 7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 7 年 12 月 25 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 1 3 : 3 0-17: 0 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 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胜利西路 29号阳光大厦4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B、事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C、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格式自拟);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E、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F、具备在认可、认证范围及有效期内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合格或浙江省《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复印件(加盖公章);
G、具备检验服务活动所必需的场所、工作环境和设施、仪器等设备的证明材料;
H、报名表。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 8 年 1 月 2 日 下 午 14 :00 时前。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 99号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 开标室 (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
九、 磋商时间: 201 8 年 1 月 2 日 下 午 14 :00时整。
磋商地点: 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 99号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 开标室 (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
十、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 www.zjzfcg.gov.cn /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 aj ztb. com /
十一、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94 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帐 号: 1205290009000204676
十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1 7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17: 0 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十三、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四、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十五、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572- 5237713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钱锐 联系电话: 0572-502 8961 传真: 0572-5028961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2-53182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