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工程学院的委托,就宁波工程学院餐饮污水处理器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本项目位于宁波工程学院新校区新校区二期二阶段项目校园内。
招标控制价 :约19.55万元。
计 划 工 期:50日历天完成供货及指导安装工作。
招 标 范 围:宁波工程学院餐饮污水处理器采购、安装及其相关的配套土建工程等。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合同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27日至2017年 12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单位(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委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4.3 招标文件费用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 1 月 16 日14时30分,地点为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1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工程学院
招标代理人: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1楼
电 话/传真: 0574-8735406
联 系 人: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