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受湖口县自来水公司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湖口县湖边乡镇供水管网工程(一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FZDD-HK-2018-CG01
二、招标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价 |
备注 |
1 |
无负压泵房、送水泵房 |
1 |
批 |
2199152.8 元 |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表 |
总计(元) |
2199152.8 元 |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投标单位需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
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4.开标时须提供以下(1)-(5)项有效合格证明材料原件用于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6)-(8)有效合格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均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副本;
(2)法人代表人证书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由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书面声明函);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任一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提供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在“信用中国”上的信用信息截图(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有效)。
四、报名方法: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03月29日起至2018年04月05日23:30(北京时间)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可自购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开标地点:湖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力山世贸大楼4楼)。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六、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9日9:30(北京时间),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了防止因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电子评标进行不下去,投标单位开标时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版一样)一正三副,如遇此种情况在请示本项目的监管部门后再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进行纸质评标,如未提供纸质标书,视为放弃)。
七、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帮助中心”-“常见问题”)发布的《关于办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八、投标其他事宜说明:
(1)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已下载招标文件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此次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本项目需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不具备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口县自来水公司
联 系 人:屈先生 电话:13807922869
详细地址:九江市湖口县双钟镇教育北路
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湖口县桃源南路72号二楼
联系 人:汪女士 电话:0792-6567186 18970258384
注: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50-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