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昌县小将镇人民政府委托,因第二次招标失败,现就“新昌县小将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再次重新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项目编号: ZYXC2018011(FS)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新昌县小将镇人民政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项目 |
1 |
台 |
43万元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项目设备制造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时间:2018-05-28至2018-06-01(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 报名/发售地址:新昌县鼓山新村53-1幢6号
3. 标书售价(元):每本100(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8-06-20 10:00:00
七. 投标地址:新昌县小将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2018-06-20 10:00:00
九. 开标地址:新昌县小将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8000.00元
交付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收款单位(户名):新昌县小将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 新昌县农商银行大市聚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031973809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裘小姐
联系电话:0575-86270111
传真:0575-86270111
地址:新昌县鼓山新村53-1幢6号
2、采购人名称:新昌县小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潘华炜
联系电话:18767521249
传真:
地址: 新昌县小将镇里小将村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传真:
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