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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6-30 数据编号: 266230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新疆昌吉木垒县西吉尔镇水磨沟村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木垒县西吉尔镇水磨沟村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木发改字【2022】124号文件批准,建设单位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西吉尔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木垒县西吉尔镇水磨沟村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木垒县西吉尔镇水磨沟村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木垒县西吉尔镇水磨沟村
2.1.3建设规模:①路面硬化铺装40000平方米,其中: 水磨沟片区青石板铺装320平方米,彩色混凝土砖铺装22557平方米,木栈道253平方米,沥青铺装12299平方米;高家沟片区彩色混凝土砖铺装1932 平方米;庙尔沟片区彩色混凝土砖铺装808平方米,沥青铺装1831平方米。
②路沿石铺装30000米,采用混凝土路沿石,其中: 水磨沟片区27496米,高家沟片区1692米,庙尔沟片区812米。
③水磨沟片区生态停车场沥青铺装1500平方米。
④渠道整治1300米,对河道内淤积物进行梳挖,平均清淤深度约1米。采用块石干砌法对局部破损边坡进行衬砌。其中: 高家沟片区700米,庙尔沟片区 600米。过路涵管 200米,管径为 DN500, 管材为钢筋混凝土管;高家沟片区新建U型渠500 米,上口宽80 厘米,壁厚8厘米,混凝土渠体。
⑤滴灌管网 4000米,管材选用 PE100 级给水管,管径为 DN32, 其中: 水磨沟片区3150米,高家沟片区850米。阀门井34座,为钢筋混凝土浇筑井。泄水阀井31座,为钢筋混凝土浇筑井。DN160×DN32三通34个。DN32× DN32三通54个。DN25 闸阀 34 个。DN160闸阀 32个。DN25 泄水阀 31个。
⑥自来水管网 4000 米,管材选用 PE100级给水管,管径为 DE110、DE160,其中水磨沟山至加压泵站1200米,俞加桥村至高家沟村2800米。阀门井12座,为钢筋混凝土浇筑井。排气阀井5 座,为钢筋混凝土浇筑井。排泥阀井5座,为钢筋混凝土浇筑井。 电熔套筒 667个。闸阀 27个,管径为 DN75、DN100、DN150.电熔三通3个,管径为 DE160×DE160、DE110×DE110.异径弯头12个,管径为DE160、DE110。
⑦排水管网6000 米,管材选用 HDPE双壁波纹管,其中: DN300管径长 3500 米,DN200管径长 2500 米。检查井72 座,为钢筋混凝土浇筑井。防坠网72个。
50立方立污水处理池6座,材质为玻璃钢。
⑧附属设施: 水磨沟片区浆砌卵石挡墙5250米,木栅栏260 米,标识标牌77个,坐凳30个,垃圾箱20个,垃圾分类房3个, 景观小品3个。高家沟片区标识标牌7个,坐凳10个,垃圾箱10 个,景观小品1个。庙尔沟片区标识标牌7个,坐凳10个,垃圾箱10个。
2.1.4 总投资额:3330.23万元
2.1.5总承包计划工期:
计划2022年07月25日开工,2022年09月02日竣工,总工期:40日历天。
2.1.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含工程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及相关费用。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施工范围包括: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的全部施工内容。
(3)EPC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配合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与本项目相关的检验检测及费用、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疫情防控、直至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及安全生产条件:
(1)须具备有效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且满足以下所列要求之一即可:
要求1:[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
要求2:[设计]市政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要求3:[设计]市政行业(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专业)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依法在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下同)单位注册,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1月-2022年6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若施工负责人符合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需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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