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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7-1 数据编号: 2663964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安徽阜阳市第四水厂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阜阳市第四水厂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阜阳市第四水厂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投资【2019】37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阜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阜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阳市  
2.2 建设规模: 厂区范围内建(构)筑物土建及设备采购与安装、景观及厂区内室外配套等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工程验收、调试、运维手册编制、人员培训等,设备安装按处理能力45万吨/日规模计,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  
2.3 投资规模: 约7亿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计划施工工期:  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2.7 监理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2.8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2.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2.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2.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2.5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家。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 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优质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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