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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7-1 数据编号: 266616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黟县丰溪河良好水体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EPC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黟县丰溪河良好水体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EPC已由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黟发改投【2020】1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黟县碧阳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黟县碧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黟县丰溪河良好水体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EPC
2.2项目编号:HJYGC2022G024
2.3建设地点:黟县碧阳镇
2.4建设规模:约3000万元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含项目设计和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施工后试验(试运行)和交付使用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详见《黟县丰溪河良好水体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
(1)设计范围: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后的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配套服务;
(2)采购范围: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交货和安装;
(3)施工范围:完成黟县碧阳镇钟山水库及周边湿地:现状水系疏浚清淤、护坡修建、生态修复、自然环境提升、路网疏通、附属构筑物修建、基础照明、污水管网改造等建设工作,提供后续缺陷责任期维护等全部服务。
2.7标段划分:1标段
2.8质量标准:设计标准:达到国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物资及设备质量标准:按发包人要求进行采购,物资和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9招标控制价:设计费最高限价为60万元,工程建安费报价结算系数不得高于95%。
2.10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 √否
2.11项目性质: EPC工程  
2.12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1.1施工资质须同时满足: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和水利行业(河道整治)设计乙级(含以上)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3.2.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2.2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专业类(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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